释义 |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