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