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权自行选择辩护人,但仍需经审判机关同意。审判机关还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指定辩护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也可以委托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来代理自己的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获得辩护,审判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人,但需要经审判机关同意。”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参加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可以在依法取得法律援助的情况下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权自行选择辩护人,但需要经审判机关同意。如果审判机关认为需要指定辩护人,被告人则需接受指定的辩护人代理。同时,如果被告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方式选择律师提供辩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