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纠纷法庭辩论要注意的问题是:1、法庭辩论应当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相互辩论的顺序进行;2、上述过程中,任何参庭人员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否则,法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3、其他问题。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