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被告如何答辩 |
释义 | 起诉离婚被告应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答辩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正文。主要是写明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3)尾部。写明答辩状所呈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在答辩状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注明附件内容,包括答辩状附件、物证、书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一、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程序是向法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被告进行答辩,法院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起诉状撒谎怎么办 如果被告认为原告的诉状不真实,可以在递交的答辩状列举事实证明。或者被告可以在法院审理的辩论环节举证反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综上,原告撒谎,被告可以在庭审中予以反驳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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