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好不要乱签,万一档案丢了很麻烦。只要你和上一单位拿到解约函,学校也可以把档案就会发回原籍,你还可以和学校协商,当初我签了单位,还和学校申请档案回的原籍。反正多和学校沟通下吧,学校没那么霸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