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权使监督权;通过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方式行使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