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保重疾险是否可以在退费期内退保?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退保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解除方式。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解除时,依照合同约定返还未到期保险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保险费基础上的实际天数计算。但是,在退费期内,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合同解除时,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返还未到期保险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保险费基础上的实际天数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3.《相互保重疾险》合同条款。 总结:相互保重疾险在退费期内可以退保,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返还未到期保险费,但可以收取一定手续费。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退保事宜,可以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