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租人主体是否适格。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具体约定租金的支付时间、付款方式。关于转租的约定。明确约定装饰装修、扩建、改建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 房屋所有权 发生变动后 租赁合同 是否继续履行的约定;续租的约定。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 。 《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