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60万,25年期,已经还款3年,先还20万剩下的月月还可以吗? |
释义 | 房贷60万,25年期,已经还款3年,先还20万剩下的月月还是可以的,需要变更贷款合同。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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