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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
释义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如自然人的人格权,财产所有权等。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所以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一、民事主体享的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权。
    1、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债权
    债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能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其内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5、财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二、民事行为效力的分类
    民事行为效力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1、效力待定的行为
    合同成立后,要么走向有效(追认),要么走向无效(否认或撤消),并且是自始的有效或无效;在有效或无效之前的状态就是效力待定状态;即使合同最后走向无效,也没有缔约过失责任如果行为时是限制行为能力,但过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追认权就不再是法定代理人行使,而是已经取得完全行为能力的本人。
    2、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不能因为一种行为可以撤消就认为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不能因为一种撤消权不能行使就认为其他撤消权也不能行使;可撤销合同本身从一开始就有效,但如果撤消后自始无效;合同撤消后产生的后果和宣告无效的后果相同
    三、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义务的根本特征在于其约束性,即为满足权利人的需要义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否则,义务人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义务的范围是由权利限定的,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的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人民的地位。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因此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权益。
    四、民事权利的本质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民事权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或是不实施一定的行为;享有权利的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法律予以保护。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从权利的具体内容来分,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为客体、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如物权、债权等;人身权是指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并不体现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有些民事权利既有财产权性质,又有人身权性质,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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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1: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