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离休干部抚恤资金标准 |
释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设定,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烈士的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抚恤金所需经费由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拓展延伸 河南省离休干部抚恤政策变动 近期,河南省对离休干部抚恤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变动。根据最新政策,离休干部的抚恤资金标准将进行调整。政府将根据离休干部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和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抚恤资金的发放标准。此次政策变动旨在更好地照顾离休干部的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充分体现对他们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贡献的感激之情。这一政策变动也将进一步促进离休干部的幸福感和社会地位,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关怀。 结语 近期,河南省对离休干部抚恤政策进行了调整,旨在更好地照顾离休干部的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政府将根据离休干部的工作年限、职务级别和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抚恤资金的发放标准。这一政策变动将进一步促进离休干部的幸福感和社会地位,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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