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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释义
    

法律主观: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主要有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公告期:3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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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