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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肾衰竭属于常见疾病,为什么重疾险不予赔付?
释义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内,由于被保险人罹患某种疾病,导致身体机能丧失或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肾衰竭是一种常见疾病,但并不一定符合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因此,重疾险不予赔付并非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金额和期限支付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所称“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首次被确诊并经医院专科医师证实出现的并在本合同约定的疾病中的一种。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本合同中罹患的疾病应当符合本合同中所列明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综上所述,重疾险在赔付标准上存在严格的限定条件,肾衰竭并不一定符合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因此,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肾衰竭作为理赔标准之一,则重疾险不予赔付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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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