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京籍儿童首次申领身份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儿童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儿童本人在其监护人陪同下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3、出示户口簿或居住证; 4、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5、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6、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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