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了当事人被法院起诉书短信,一种情况说明是有人故意败坏当事人的名声,对当事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这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发信息人的一切法律责任造成了当事人民事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另一种情况是原告起诉的时候填写的你本人的电话。因为法院是照着《送达当事人地址确认书》或者原告提供的信息,填写的电话发信息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