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隐满我21年独自购买了与我一起居住的搬迁房屋,我能推翻吗? |
释义 | 答:如果是你们与拆迁公司达成的协议,那么您的拆迁利益已经在拆迁协议中明确记载了,很难再推翻。如果是分家协议,要看协议效力,只要协议没有违反民法典的规定,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法律行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您和您公婆都是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并且协议上有您公婆和您的签字,能够体现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拆迁家庭协议就是有效的,就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您在签署分家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那么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的请求并提供证据予以证明。除了以上两种可能推翻您签署的家庭协议的情况外,您也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通过达成新的协议来改变原有协议。【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购买房屋居住权有多少年 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子,我买房了,可是交不起首付了,我能退房吗? 一、买房首付交了还能退吗1、买房首付交了,出现以下现象后当事人一般可以退房:(1)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3)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买房首付一般是总房款的30%,具体根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给付。合同中关于民事行为的标的、数量和价格都可以进行约定,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买房首付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我19年买了期房,21年8月开发商通知我交房,但是我还没有交房。现在,一些业主敲了敲他们的凸窗,切割了里面的钢筋。请问我能不能让开发商退房? 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开发商明确表示自己不再履行交房义务;3、开发商不履行交房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开发商不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7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与卖房签订了合同,现在可以更改房屋性质了,由谁承担? 对于买房合同更名所需费用的计算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可询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办理更名需要达成变更协议,然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中介欺骗我,我能要求解除合同吗? 中介欺骗客户可以解除合同。客户作为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的原因是由于中介的过错的,则客户不承担因解除合同对中介造成的损失的责任。并且由于中介的欺骗,客户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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