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文的成文日期和印发日期,哪个作为生效的时间?一,规定1,普通公文以成文日期(就是落款公章下面的日期,这个日期也是最后一名领导的签发日期,所以楼上同志说领导的签发日期也是对的)为准;2,比较特殊的,公文中有具体规定,类似于“该办法从某年某月某日起执行”之类的句子,以公文中的规定为准。3,目前公文的最新最权威依据是:2012年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建议可以翻翻,公文的问题几乎都能从这两个文件找出答案。二,凡公文都要准确清楚地标识成文日期,它直接关系到一篇公文的时效。对其确定一般依这样的标准进行:1,会议通过的公文,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2,领导人签发的公文,以签发日期为准;3,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4,法规体公文以批准日期为准;5,电报及一般信函以实际发出日期为准。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发文日期又称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印制和发出日期,标识这一要素是为了准确反映公文的生成时效,对其确定要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于公文版记部分“抄送机关”之下的位置。要特别注意成文日期与印发日期在时间上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亦即二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在不一致时,印发日期只能晚于成文日期,而决不可能提前。这样说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