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不能销售 |
释义 | 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能销售,只要有人愿意购买的话,实际上是可以来进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在建工程房屋,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房屋抵押后,为了及时归还贷款,并没有停止房屋的预售。 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期间,房地产开发商在经过银行等抵押权人同意后,将抵押的无法进行出售等转让时,应该将房屋出售所得的资金提前向银行等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或者提存。 (二)同时规定,房屋抵押期间,未经银行等抵押权人同意,房地产开发商不得出售房屋。同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征得银行等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进行出售。 一、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未预售的商品房办理在建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以当事人约定设定的债权担保登记,预售许可是国家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建工程抵押,是建设单位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规划许可证,有合法的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和建筑物,并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六十条要求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未要求在建工程必须取得预售许可才可以抵押。而开发商要进行预售,则必须符合《房地产管理法》45条、国务院《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要求,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按提供的商品房建设达到25%以上,并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预售。 已经预售的商品房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已经办理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必须核查是否已经销售备案,已经销售备案的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应当扣减相应的权利价值,不能包含该部分房屋。 实务中,未销售部分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后,在办理备案时,必须先解除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出具证明同意抵押人对外销售的证明材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方可理商品房备案。 二、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手续(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三)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四).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五)房产的产权证;(六)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贷款人的条件: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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