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一次性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医疗保险补缴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补缴。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缴纳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员工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也可以在退休后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直至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 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 参保者达到法定年龄,在退休前医疗保险累积缴纳未达到最低年限的可以参照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的标准进行执行。一次性补缴医保需依照此前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的标准缴纳。比如此前参加的是综合医保,一次性补缴需按综合医保标准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