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会计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负责审核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并与ERP系统相核对。 2.负责现金收支单据的审查。审查单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大小金额是否相符,有关签名和盖章是否齐全等。 3.负责复核仓库实物账务的准确性以及存货盘点表的准确性,保证账实相符、保证仓库实物账与总账、明细账数据、金额相一致。 4.负责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处理,并定期传递给财务经理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其作为正式会计凭证登账。填制记账凭证应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账实相符。 5.负责公司费用的核算,认真审核相关费用单据。并按部门归集、分配各项管理费用,编制各部门费用明细表,定期进行纵向分析。对公司费用开支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财务经理或董事会,促使各部门杜绝浪费,自觉节约。 6.负责公司往来债权债务账目的定期检查,包括与集团公司往来账务的检查核对,按时与往来应付、应收会计核对明细账目,发现呆账及账实不符情况,及时上报财务经理或董事会处理。 7.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负责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的登记、核对,按规定计提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8.负责编制和登记各类明细账、总账并定期结账。 9.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以及编制报表明细表,并进行财务报告分析。应在每月15日之前提交上月份的相关报表给公司财务经理、董事会审核。 10.负责整理会计资料。对会计资料及有关经济资料,应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做到单据完整、凭证整洁、美观、易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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