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区别 |
释义 |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区别如下: 1、组成性质不同。施工单位只负责施工,没有产权,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 2、专业组成不同。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国营建筑公司等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一、工程是否可以分包给个人吗 建筑单位不能将工程发包、分配给个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二、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分包吗 施工总承包不可以将主体分包。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发包人将工程合同给施工方承包。经法定程序,总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双方是需要签订分包协议的。建筑的总承包商是不可以把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的,主体工程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具体规定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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