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记大过是处分的一种,介于记过和降职之间的一种处分方式,是一种内部的处罚行为,相对来说,不是很严重;但会记录在你的档案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