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预约不到号怎么办 |
释义 | 我们在选择离婚日期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人数比较少的,红色的代表当天爆满,那么没有红色的就代表是可以预约的,所以说并不存在预约不到的情况,只是预约的人数非常多,产生了爆满的情况,我们只需要把日期往后顺延就可以了。 一、离婚途径: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二、为什么网上预约离婚老是预约不上? 1、预约的所在地有问题,你只能到你所在的地方,规定的那个民政局。最主要是我国法律的规定,暂时还没有这种可以跨区域离婚的这种要求,这个时候你只能选择在你们领结婚证的那个民政局去你你们的离婚证。 2、每天预约离婚的人数太多,导致抢不到预约号。 3、黄牛无处不在,按照登记顺序然后排队,排到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办手续,如果没有在排到的时间段办理,那就重新登记排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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