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献血证丢了不可以补办。 无偿献血证书是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部门颁发给无偿献血者的一种证书,符合要求的健康公民 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 就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无偿献血证。 献血证的主要用途: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4.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由于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血站软件系统,使得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困难,从而导致献血证不能补办。但是献血者的信息在电脑系统里有存档,可以拿着身份证到中心血站来办个证明,在血站办理的证明和献血证有同等的效力。 献血证丢失因为主要是全国没有统一的系统作为统计和登记,目前鲜血主要是地区性的鲜血,还要看城市血站机构把自己的信息是输入哪种网络。如果是局域网,发给的证是手工书写者,那么需要使用血时,只能在本地区城市使用;如果电脑连接的网站可查询,而且给发的是打印版的证书,一般全国都是可以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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