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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新规范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工及用电人员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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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