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以以人为本为核心。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三)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