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以下情况会终止调解: 1、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的; 2、交通管理部门调节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当事人无故缺席调解或调节中退出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