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路项目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公路规划,进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2.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按项目隶属原则报批。 法律客观: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