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流程 |
释义 | 一、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核定流程: 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2、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二、电子税务发票票种核定办理的报送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份; 2、加载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原件; 3、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核定时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资料; 2、核对资料; 3、齐全,审核反馈结果; 4、不对,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四、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可即时办结; 4.电子发票只发放电子数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5.纳税人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 6.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自税务机关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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