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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林权证可以代替宅基证吗
释义
    林权证不可以代替宅基证。林权证是对于林权而由林业机关核发的证件,而宅基地证,是由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件。二者间由不同的部门核发证件,因此,不能用林权证,做为宅基地的证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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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