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补偿费什么时候给 |
释义 | 离婚补偿费通常是要在法院判决给付期限届满之前的时候给的。一般补偿都是依照判决书上的时间给付。判决书没有标明给付的时间的,应当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就应当给付。如果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