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充公积金提取有以下几点: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职工购房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填写好提取申请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医疗证明等); 2、选择提取方式: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提取方式(如购房提取、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大病医疗提取等); 3、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申请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提取,还需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4、审核与审批: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确定提取金额并进行资金划拨; 5、收到提取款项: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整个提取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为5-15个工作日不等,具体时间还需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