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罪没证据37天会放人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口供,但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可以定罪和处以刑罚。又没有被告口供,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犯罪,事实也不清楚,必需立即释放,不得超期扣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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