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需要计提的税费有哪些 |
释义 | 不需要计提的包括: 1、印花税 2、车船税 3、车辆购置税 4、契税缴纳时直接计入成本. 收入确认时计提的税种包括: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城建税 5、教育费附加 6、防洪费 7、个人所得税 8、企业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镇土地使用税 11、土地增值税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税金一般需要计提,但印花税除外.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对于税金及附加多计提了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1、本年度多计提的情况,通过"利润分配"科目直接冲销: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红字) 2、是以前年度多计提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四项计提: 1、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是指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将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3、计提减值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并冲抵投资收益. 4、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记入管理费用.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反映扣减坏账后的净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五十五条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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