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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晋中市购房补贴
释义
    晋中市购房补贴内容如下:
    1、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定准入资格后,按照博士最高15万元、硕士最高12万元、本科最高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2、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
    3、在市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本地居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4、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申请时间和地点
    购房人在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后,需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向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提交相关资料,逾期视为购房人自动放弃申请权利,不再享受购房和契税补贴。
    应提交资料
    购房人在申请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晋中市城区申领购房和契税补贴申报审核表》(在开发企业售楼处或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和契税补贴窗口领取)
    (二)购房人累计支付的房屋总价20%及以上购房款(或全款)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银行交款凭证。(留原件)
    (三)开发企业出具的书面承诺。(留原件)
    (四)《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购房人缴纳契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五)《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暨纳税人诚信保证)证明》。(留原件)
    (六)购房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七)以新人才标准申请补贴的购房人,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八)以现(退)役军人标准申请补贴的购房人,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的有效证件和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九)购房人申请办理补贴时,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书。(留原件)
    法律依据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 二、引导消费需求:
    (八)打造高品质人才公寓。在“智创谷"规划区域内,组织建设高品质住宅,按低容积率、高绿化标准,规划建设一批适合高素质人才品质生活的知识型、文化型、艺术型、智慧型社区,吸纳高层次人才以及我市高校、三甲医院和省级以上科研机构等人才落户晋中,项目采取定向控价销售方式建设运营,我市不再对以上购房人进行购房补贴。
    (九)支持新人才购房需求。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人才,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核定准入资格后,按照博士最高15万元、硕士最高12万元、本科最高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十)全面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8万元购房补贴;在市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本地居民、现(退)役军人,以“智创谷"人才公寓控价上浮3%为基准线核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最高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十一)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含)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十二)强化公租房保障政策。市城区就业、创业、无住房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未享受相关部门给予生活补贴或租赁补贴的,在市城区申请租赁公租房时,不排队、不轮候,优先分配,并免收3个月租金。
    (十三)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现(退)役军人和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2孩、3孩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与双缴存职工家庭同样对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不受项目主体封顶条件限制。
    (十四)加大住房商业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现行政策下限基础上,执行最优惠利率,贷款业务15日内办结。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失业或其他困难群体,允许申请阶段性调整还本付息或延后还款期限,延后期暂定为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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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