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局有权利审计私企吗 |
释义 | 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国家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对象是国有企业。目前,纯粹的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家审计范围,但民营企业使用的公共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应接受政府审计监督。 一、股权转让固定资产占多少必须评估 股权转让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20%必须评估。股权转让不是必须评估,不涉及国有或集体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民营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一定需要经过评估手续。一般的企业处置固定资产不需要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二、公司合并程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合并方式,都要采取以下程序:1.初步确定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企业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企业一般通过产权市场或者直接洽谈的方式予以初步确定,实践中,由于现有产权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因此采取直接洽谈或者自找对象确定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情形较为常见。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企业采取合并形式进行改制的,应当对被合并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以核实债权、债务关系及财产清单。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资本金及其权益,涉及国有企业合并的要防止国有资产在合并中流失。3.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商誉,但是不包括以无形资产对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4.确定产权低价合并企业应当以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合理确定出售底价。5.签署合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成交价确定后,合并双方的所有者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完成了一个合并方案。 三、股权转让必须要有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吗 股权转让不是必须要有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或其他特定情况; 会要求验证拟转让股权的价值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会进行审计和评估。特别是国有股权转让,一般情况下都必须要审计评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一)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二)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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