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购买了重疾险,但被拒赔了红斑狼疮肾病,是否有法律救济?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保险公司在签约时应明确告知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若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对赔偿进行拒绝、降低或者延迟处理的,应当向投保人说明理由并告知投保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投保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合法的索赔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七十九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履行中,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公司的不当拒赔、降低赔偿或者拖延赔偿等行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保险人未履行赔付义务的,不得向投保人扣押保险单、保险凭证等财产,不得以未通知投保人为由拒绝赔付,不得在保险合同中免除自己的赔付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在赔偿标准未明确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当地的保险惯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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