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官员为啥要主动投案? |
释义 | 律师分析: 党的十八大后,拉开了国际追逃追赃大幕,“红色通缉令”、猎狐行动……更多外逃官员回国投案。党的十九大后,随着反腐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力越来越明显,以及监委主办追逃追赃案件地位的确立,除了主动投案的外逃贪官越来越多外,其他官员也主动投案或说清问题。他们投案或说清问题的对象也从检察院转移到纪委监委。只有主动投案,向组织坦白交代,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核谈话、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期间,或者采取留置措施后,有关人员主动交代纪检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本人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不认定为主动投案,但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主动投案后又有潜逃等逃避审查调查行为的,不认定为主动投案。 第十一条 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安排人员与主动投案人开展谈话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并形成谈话笔录。如有必要,可以由主动投案人另行写出书面说明。谈话过程原则上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主动投案人的,由该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见面接谈后,将该主动投案人交由相关部门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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