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依法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劳务外包则是指单位将部分劳务工作发包给其他单位,由其他单位安排劳动者来完成。 2、 劳务派遣单位 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