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跟女方孩子户口能迁走吗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跟女方孩子户口可以迁走 1、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2、离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处理,夫妻双方约定孩子随母亲一起生活的,孩子的户口可以随女方迁移的,女方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移登记,符合迁移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为女方办理迁移登记,将女方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移出去。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法定的离婚情形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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