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职工医保转入怎么办理 |
释义 | 第一步: 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在本市就业参保缴费后,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 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供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 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第三步: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出具并划转资金。 第四步: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资金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一、社保卡转农保里面的钱怎么办 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二、个人保险转临时户都需要什么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九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和其他未就业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参保登记,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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