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取罚款属于营业外收入解释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 会计罚款计入科目如下: 1、企业获得的赔款、罚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会计分录为: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罚款; 2、企业支付的罚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其他应收款账户: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借方记减少,登记企业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明细账户: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营业外支出账户: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罚款支出、违约金等;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发生的营业外支出;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明细账户: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综上所述,企业的罚款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