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类型的,上路就需要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牌照。如果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类型的,也就不需要驾驶证和上牌,可以直接上路行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国家标准规定,只要是电车重超过40公斤或最大车速超过20千米/小时的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 所以,达到上述标准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这时驾驶电动车就是驾驶机动车,那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必须获得驾驶证、行驶证和上牌后,才能上路。 如果电车未达到机动车的国家规定标准的,属于非机动车类型的,也就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驶证就可以上路行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