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签了认罪认罚书如果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不会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 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 的; (四)依照 刑法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检察院法定不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