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电梯的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该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电梯操作证考试取证、复审、补证都需要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培训中心发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一)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名,用人单位需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的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4.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1份,如委托考试机构申请则不需提供)。 (二)申请复审需要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名,用人单位需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且申请人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中断12个月以上及没有造成重大事故); 2.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复印件(1份,需提交原件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最后聘用单位应与申请人应一致,复印件内容应包括“作业项目”、必要的“年审项目”和“聘用记录”);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份); 4.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份);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7.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8.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张)。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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