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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划生育开始时间
释义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目前我国不再实行计划生育,而是开放二胎政策,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未婚生子的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因此,双方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的,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情形,因此,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未婚先孕违法吗?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因此,只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才具有合法生育资格,未婚先孕违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但是违法并不代表就是犯罪,只是违反了法律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哪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于1982年开始定为我国基本国策,并于同年写入我国宪法并保留至今。计划生育,即有计划的生育,是我国于1982年定下的一项基本国策,其目的是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直到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有些许的更改和放松,但依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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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8: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