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分为哪些类型 |
释义 | 股权转让分为以下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4.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一、股权赠予与股权转让差别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三、股权转让有什么形式 1.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有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两种形式。 2.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3.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4.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分为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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