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放弃遗产协议书怎么公证 |
释义 | 一、自愿放弃遗产协议书怎么公证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二)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XX。身份证号:XXX。我祖籍XXXXXX,我父亲XXX于XXXX年死亡,我父亲XXX与母亲XXX在XXXXXXXXX有房产一套,现我声明,对我父亲XXX的遗产,我自愿放弃继承权。 声明人:XXX(签名) 年月日 二、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三、法律对放弃遗产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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