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
释义 |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2.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3.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一、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和备案复印件可以 在办理许多与房产有关的证件时,都需要用到购房合同原件才行,比如去银行贷款,就需要合同原件作为材料上缴银行。购房合同是证明买房者与开发商存在购房交易的有力凭证,如若丢失应该尽快补办。如果购房合同在预售前丢失,可以直接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以前合同作废,如果在售后丢失合同,需要购房者刊登公示合同丢失3个月后,再和开发商从新拟定合同。 二、房屋在房管局只有网签没有备案怎么办 购房合同都要去房管局备案。一、购房人买房子没有备案的,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确权,对购房人来说有风险,需要及时联系开发企业或出卖人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四、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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